华电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2×460MW级燃机热电联产项目质量评价及创优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158/17-QT-07)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清远市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
一、招标条件
华电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2×460MW级燃机热电联产项目质量评价及创优咨询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及与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460MW级燃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质量评价及创优咨询服务】
(一)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5.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6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投标人未被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被列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6-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两年内(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近一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质要求
1.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监理甲级资质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电源甲级资质;
3.投标人方案中参加本工程质量评价的项目经理应持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师或高级质量评价师岗位资格证;
4.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6年1月至截止日)具有1个及以上9F级燃机或350MW及以上火电项目的质量评价业绩。
备注: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需能说明合同业绩中所投入的保安人数情况。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11-08 13:30到2019-11-1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11-08 13:30到2019-11-15 17:00。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企业信息提交及会员注册。国家法定工作日(09:00-17:30)客服咨询电话:010-62228787-666,非工作日(09:00-17:00)值班电话:18601069326。
第二步:网上报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报名参加”,必须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第三步:标书购买。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勾选项目,点击“标书购买”,在线支付完成后,将自动开通招标文件的下载权限,投标人自行下载标书,标书费用不退还。请投标人提前开通网上银行支付功能,购买招标文件仅接受网银在线支付(CFCA)付款方式。